三僚大通书之二十四山祭墓吉日红课
祭墓通常的日期和形式:
祭墓奠先,历代盛行,至今仍有很大的社会影响。祭墓,即扫墓,亦称墓祭、上坟、拜扫、展墓、祭扫等,是我国古代祭祖的一种主要祭奠方式。其文化内涵与庙祭、祠祭、家祭相融,具有“缘生事死,示不忘先”、“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”的文化象征意义。
祭墓,是一种繁复的社会礼俗和民俗文化现象。它起源于夏商文化,到周代虽改墓祭为宗庙祭,但祭墓仍交错存在。魏晋以后,“墓祭更为流行”。
祭墓的历史文化传承主要表现为葬后墓祭和岁时墓祭。葬后(新坟)墓祭在古代丧礼中有“虞祭”,即葬后三日到墓地培土圆坟,谓“三日祭”;“卒哭祭”,即指丧礼结束之日,一般为葬后百日,上坟祭拜,谓“百日祭”。此后便不再“哭泣无时”。民间流传祭语为“过了百日安下心,不要回家恋亲人。阴灵保佑儿和女,逢年过节来上坟”。
岁时墓祭,即指恒常的依岁时年序行祭墓仪典。通常有年节、元宵、寒食、清明、端午、七月半、中秋、重阳、十月朔、二分(春分、秋分)、二至(冬至、夏至)等。
其中年节祭墓(俗称“年祭”)最为隆重。程序为除夕之日上坟接年(即接祖先灵魂回家过年);到家后奉茶献酒,飨祭祖先;最后送别祖先,上坟祭拜。此外,民间还流行着以清明、七月半、十月朔为主的祭墓风俗。对这三个恒常的日子,民间称为“三冥日”,俗称“冥节”。
清明节,是我国祭坟扫墓的传统节日,迄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。在漫长的岁月中,形成了其独特的清明文化习俗,如禁火寒食、祭坟扫墓、踏青春游、折柳插门等习俗,及荡秋千、放风筝、斗鸡、蹴鞠、拔河等游艺活动。清明时节,祭祀祖先,涵纳着对生命的祈愿,对灵魂的守护,对天地的敬仰,对众生的博爱。历代相沿,至今犹然。而今清明时节,人们还纷纷到烈士陵园扫墓,追念先烈的业绩,寄托哀思,激励壮志。
七月半,即农历七月十五,是道教“中元节”,佛教“孟兰盆会”,民间叫“鬼节”,是我国古代传统节日。旧时南方一些地区盛行。习俗为道教“设斋醮,展墓仪”;佛教寺院作孟兰盆斋;皇家举行拜陵典礼;民间“拜墓祭扫”,追思先祖亲人。七月半,祭祖坟、祀先人,融汇了儒、道、佛三教的宗教文化传统,丰富了殡葬文化的内涵。
十月朔,为农历十月初一,是我国古代一个重要节会,也是冬令行祭礼的一个大节气。其流行之广如清明和中元。“朔日,扫先茔,如清明礼”,“十月朔,民家祭祖、扫墓,如中元仪”。秋冬之交,天气转冷,人们自然会想到已故的亲人。“该日,人们用纸剪成寒衣,到坟头挂起来,祭奠后,烧给死去的亲人”。故民间又称“送衣节”。“十月初一烧寒衣”,世代相传,成为北方一些地区祭墓的一种民俗。而今此俗内容业已变异。